即日起21天内不满成绩者可上诉

马来西亚第十四届全国大选的投票日已经在5月9日举行,而大选成绩也已经在5月9日晚上以及10日的凌晨公布了。在这次的大选之中,希盟成功推翻国阵政权,入主布城,同时也拿下半岛的吉打、槟城、霹雳、雪兰莪、森美兰、马六甲、柔佛州政权。


根据相关法令,不满国会议席或州议席选举成绩的人士,可在选举成绩颁布宪报后的21天内,根据1954年选举违例法令(第5号法令)第38条文提出上诉。


而依循1981年选举条例(选举程序)第27条文,第14届大选成绩已于5月28日在宪报上颁布。这也意味着,不满这次大选成绩者,即日起可以去上诉啦!


同时,选委会也提醒参与第14届大选的候选人或选举代理,在选举成绩颁布宪报后31天内,向州选委会主任提呈开销结算单。若没这么做,即抵触1954年选举违例法令第23(1)条文。


很多人最关注的,就是亚依淡候选人刘镇东是否会提出上诉。在这次的大选之中,刘镇东以303票微差败给了马华唯一剩存的国席候选人魏家祥。刘镇东之前曾经表示,在成绩揭晓后,他们的律师有要求重算,但遭拒绝。


另外,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之前揭露,全国大选选举成绩存有造假元素,希望联盟一些候选人甚至基于“惊人”的废票而败北。他说,上述选举成绩也是导致希盟成员党无法取得更好成绩的原因,并强调若发现有操纵选举成绩,则会依法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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