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PJ:探讨扩大范围,闯红灯、用手机等等直接控

为了降低高居不下的交通违规案件和车祸率,陆路交通局将重拳出击,探讨扩大“直接控上法庭”的交通违规行为,包括最常见的闯红灯和使用手机。


陆路交通局总监透露,除了滥用紧急车道,该局正研究把使用手机、闯红灯、未扣上安全带、双线超车、插队以及持续在右线快速车道行驶(商用车辆),纳入直接控上法庭的违规交通罪行。




他在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表示,该局仍在等待相关单位如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(MIROS)、道路安全局以及警方的回馈,探讨其可行性。基于上述违规行为已纳入自动安全醒觉系统(AWAS)扣分制,避免对交通违规者施行双重刑罚,因此交通局需要时间研究。


目前,陆路交通局只有在佳节期间,才会对7大交通违规行为包括闯红灯、双线超车、使用手机、滥用紧急车道、插队、未扣上安全带和持续在右线快速车道行驶(商用车辆)采取严厉的行动,违规者将被直接控上法庭。


上述违规者触犯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53(1)条文,并抵触1987陆路交通法令119(1)(c)条文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罚款高达2000令吉,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。


目前只有犯下滥用紧急车道罪行是直接控上法庭,若是车主被捉到滥用紧急车道,车主在接获罚单后不能现场解决或在警局交付罚款了事,需要上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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