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马超过20年汽车将报废,2015或2016实行

政府有意在2015年或2016年期间落实汽车报废计划,初步阶段料先报废20年车龄以上车辆。

目前当局已经与涉及的相关行业,包括汽车零件回收行业接触,商议汽车报废计划。

遭强烈反弹一度搁置

相关业者也将派代表到日本参与圆桌会议,了解汽车回收业的最新资讯。

马来西亚自动车再循环公会(MAARA)主席魏木维接受《南洋商报》访问时表示,当局希望在2015年及2016年逐步推行汽车报废计划(ELV),惟仍需视市场的反应做定夺。

“由于之前人民反弹激烈,因此有关计划被迫搁置多时,然而,实际上有关计划是利于我国推行环保工作的,不过人民对这方面的认知还不足。”
此外,他也指出,该公会目前与马来西亚汽车研究所(MAI)合作,以便研究逐步推行的政策,其中,该公会也曾建议,在初步推行汽车报废计划时,先从车龄20年以上汽车着手。

“国外汽车报废措施也非强制性推行,我们建议让人民自愿参与报废计划,换言之,凡20年以上轿车,可先进行一年一次的免费检验,这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对轿车安全性能要求的意识。”

新闻来源:《南洋商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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